关于
拖欠饲料款项超过两年是否仍可进行法律
诉讼的问题,我们在此作出明确回应: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欠付饲料款项的法律维权时效为三年,其起算点从
当事人确切得知或理应知晓自己权益受到了实际侵害之时开始算起;
倘若这一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之久,人
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司法保护。
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当事人有权提出适当延长维权期限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