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深入理解并准确掌握
侵犯著作权罪与
民事侵权行为之间的数额标准。
这两者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
违法所得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程度或者是否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
当
侵权行为侵犯了
著作权,但其违法所得数额尚未达到较大程度或者情节尚不严重时,应视为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应将其视为
犯罪行为来对待。
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处的“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系指个人违法所得金额在二万元及以上,而对于单位则要求违法所得金额需在十万元以上;
至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于同一
侵权人,曾因其
侵犯著作权而遭受过两次以上的
行政责任或者
民事责任追究后,再次实施该类侵权行为的;
(2)对于个人而言,其未经许可从事
违法经营活动的数额达到了十万元及以上,而对于单位来说,违法经营活动的数额更是达到了五十万元及以上;
(3)该项侵权行为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一)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