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斗殴而引发的
刑事诉讼案例,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应当于收到
报案后两个月之内结案。
如经过批准,最迟也不应该超出三个月之法定时效。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此类行为可能会触及到
寻衅滋事罪名或者故意
伤害罪名,这些皆属于公
共犯罪案件。
在处理这些
公诉案件时,人
民法院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在收案后的两月内进行审判,且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