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即便
借条上并没有加盖
借款人的手印,也并不影响其
法律效力。
实质性地而言,只要该项借贷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得到了双方的确认和同意,便会被认定为有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双方
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签订确定
借贷关系,那么,当所有当事人都完成签署、加盖公章或按指印的操作后,该份合同才算是正式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描述的“完成”是指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则已表示对此予以接收,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双方尚未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书面合同的签订,这份借贷关系仍然具备法律效应。
同样,根据第六百六十八条的细化规定,普通种的
借款合同必须遵循
书面形式的原则,但针对个人之间的特殊借贷行为,该法并未作相应要求。
在这种模式下,个人内务所需的
借款协议可以无需书面证明,仅凭口头协商即可达成。
然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借款的
类别、货币采用、使用目的、借款金额、适用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诸多细节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
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
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
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