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值得留意的是,虽然在
机动车驾驶证到期更换期间
驾驶机动车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
无证驾驶”行为,但若新驾驶证的
有效期限已过却仍在驾驶车辆者,此类情况则构成了“无证驾驶”。
在此种情况下,将面临着由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合并执行最高长达十五日的
拘留惩戒。《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