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遭受
工伤之期内,用人单位严守法律原则,不应单方
解约进行无
过失性辞退或进行经济性
裁员活动。
然而,若双方进行深度协商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约。
同时,由于某些原因,如劳动者的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用人单位仍有权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