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并未涉及倒车行为的明确规定。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
机动车辆实施倒车操作之时,必须事先对后方的环境进行认真观察,在确保安全无虞之后再进行倒车行为。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指出,禁止在如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向行驶路段、桥梁、急弯路段、陡坡地段以及隧道等危险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倒车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