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合同的常规
诉讼中,如果一方
当事人提出该
合同效力的质疑并主张其应当无效,其
诉讼时效限制严格地限定于三年内。
在此基础上,如当事方自权益遭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了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仲裁庭或法院将会拒绝对该项
申诉给予保护。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公民及
法人若希望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保护的时效期限则设定为三年。
如果法律有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则应当依循相应的法则进行处理和裁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的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