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合同无效应承担的损失,应遵循以实际承受的
经济损失为依据,向造成该情况发生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当事方进行追索。
换句话说,便是对直接引发合同失效状况的那一方进行责任追究。
若涉及到诸多
当事人都负有责任的事件,应按各当事人所承担错误程度的比率,分别给予其相应比例的责任和
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