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男方有权对已
离家出走的女方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首先,若女方离家后下落不明长达两年之久,男方即可向当地高级人
民法院
递交申请,要求将此女子宣告为失踪人口。
在此基础上,男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
离婚请求,而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批准。
其次,若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导致长期
分居达两年以上,男方可行使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法院在经过严谨的法庭调查与辩论之后,如若经调解无效,则会裁定准许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