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
再婚伴侣案件中,婚前所拥有的资产普遍被视为个人所有财产,即使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情况下也不会自动转变成为
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前已经就这些
财产所有权问题达成了明确的书面协议,那么应根据协议内容来进行处置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