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且
行为人以
非法侵占为动机,在与他人订立合同时以及履行协议的过程中,
欺诈性地获取对应方的财物,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该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期限不等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可能被要求支付
罚金;
倘若
犯罪金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受到罚金的制裁;
而当
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甚至出现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时,行为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需缴纳罚金,或者是财物被没收的严厉惩处:
第一类情况,例如利用虚拟单位或假冒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第二类情况,借助于
伪造、篡改或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所有权证明来进行
担保;
第三类情况,缺乏实际履行能力,为实现其目标,选择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仅部分
履行合同,以此引诱对方
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四类情况,收取对方当事人所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意图逃避藏匿;
最后一类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如欺骗、误导等手段来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