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中的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已经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侦查期间的
羁押期限不允许超过两个月的时间;
如果情况较为复杂且期限已满仍无法完成全部调查工作,经由上级人民检察院通过相关程序批准,可适当延长一个月。
而在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在限定的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但如遇重大、疑难或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延长半个月予以处理。
至于法院审判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必须在接到
立案申请之日起的一个月以内进行判决宣告,最迟也不应超过一个半月的时间。
若案件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亦可额外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
行为人触犯了本罪,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关
罚金。
这里所称的“情节严重”,主要涵盖了金额庞大或其他较为严重的情况。
至于具体标准,是指个人所涉及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
而“其他严重情况”则是指除了
数额较大之外引发的其他严重问题。
若行为人的
犯罪情节属于特别严重级别,则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刑罚,同时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
至于“特别严重情况”,则是指个人所涉及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或者除了数额特别大之外引发的其他特别严重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