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由于工作时间流失而减少的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
误工损失费、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等。
2.如果患者因伤害导致残疾,那么他们在生活需求方面的额外消费,以及由于无法从事原有工作而引发的收入损失也应得到相应
赔偿,具体项目则包括了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备费用、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由于恢复健康和持续治疗而必须支付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等。
3.当患者不幸离世时,
赔偿责任人除了需要依照抢救和治疗状况来支付与之对应的第1点中所提到的相关费用之外,本着对
家属的尊重和同情,他们还将承担以下费用:
丧葬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
死亡赔偿金,同时对于所有参与处理丧事的亲属,他们还应支付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丧事处理失误所带来的工作时间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当侵害行为给受害者或死者的
直系亲属造成精神压力和创伤时,赔偿请求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申请要求支付
精神损失赔偿金,这种
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受害者或死者家人的心灵痛苦,同时也是对他们做出的社会贡献的肯定和鼓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