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贷款这一现象,具体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剖析。
假设恶意贷款后存在
逾期未
偿还贷款的情况,那么,这将被定性为一种民事纷争,需要
借款人寻找
律师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然而,若恶意贷款行为已经涉嫌触犯
刑事法律
法规,那么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的规定,构成贷款诈骗罪,该
罪名的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编造并制
造假象来引入资金或项目作为
贷款申请的
虚假理由;
其次,擅自使用未真实存在的经济合同;
再次,
伪造证明文件用于贷款申请;
此外,还可能出现申请人使用虚假的
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超出
抵押品价值的重复抵押来作为
贷款担保;
最后,故意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
根据以上法则,可以得知,只要是抱着
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通过各种虚假手段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骗贷,涉及
数额较大的行为,便符合构成贷款诈骗罪的条件,应依法追究其相应
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