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
律师在此针对情势变更下的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合同必须已经正式缔结,这是基本前提。
其次,合同背后的基本条件出现了
当事人在
合同签订时未能预料到的,并且不属于通常商业风险范畴的重大转变。
再者,如果坚持执行合同会对某一方当事人造成明显、极端的不公待遇,那么他们有权找到另一方重新商讨。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明文规定,当合同达成之后,若其基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签署时始料未及,且超出商业风险范畴的重大改变,并且在此时如果仍然坚守那份合同将会对某一方当事人带来明显的、极不公平的状况,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那一方便有权同合同的另一方展开新一轮的磋商谈判;
假如在双方合理的期许范围内GE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那么受影响的当事人有权利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修改或解除这份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该依据具体案例的实况以及公平原则,对该合同进行修改或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