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涉及严重
违法犯罪行为人所获得的所有贵重物品及财物,都应该得到全面的搜查与收缴或给予相应的退赔处理;
此外,对属于受害者的合法私有财产,也需在适当的时间内予以归还。
至于针对
盗窃罪相关情况,不仅需要退还和
赔偿因偷盗行为本身所带来的违法获益以及附带产生的损失,同时还要
保证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进行迅速及准确的返还。
2.若
盗窃行为已经对被害者的物资财富造成了影响与破坏,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99)第一款,“当被害人因为被告的非法犯罪行为,而蒙受了物质上的损失,他们有权在这个法制
诉讼进程当中,发起一个
附带民事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者们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是有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
然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
民事赔偿仅限于对物质损失的补偿,而不包含对
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
3.换言之,只有直接物质损失,例如因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才会受到法律认可并予以合理赔偿。
这里并不涵盖诸如
死亡赔偿金和
残疾赔偿金之类的赔偿范畴。
但是,在案件调解环节,如
犯罪嫌疑人有赔偿能力并且表示愿意承担更高金额的
赔偿责任,那么法院应予以支持。
反之,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犯罪嫌疑人确实无法负担起赔偿责任,而被害者及其
近亲坚持在物质损失之外索要更多
赔偿金的话,法院将不会支持。
最后,对于那些经济状况确实较为艰辛的被害人,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国家救助援助。《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