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事案件中,大部分会被判决实体刑执行或
缓期执行,这并不仅仅取决于审理程序的
类别,更多地依赖于每起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第二点,若个体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
犯罪活动,却依然给予其技术支持,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将构成
犯罪组织—协助罪,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惩罚,以及罚款的单独判决。
至于组织—协助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在
犯罪主体上,该罪的实施者通常是一般的成年公民,只要他们年龄满了十六岁即可
符合条件;
其次,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指那些清楚明白自己正为他人进行的信息
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的人;
再次,其侵害的客体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管理的秩序;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该罪通常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
代理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和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的行为,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有帮助性的行为。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其具体内容主要涉及到明确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犯罪活动,但却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代理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