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若是女方经济状况不乐观,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实际需要考虑将子女的
监护权交给更为适合照顾他们成长的父母一方。
特别是若子女尚不满两周岁时,即便女方当前暂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但她具备经济实力并主动
争取抚养权的话,那么法院通常也会依照法律程序来判定由其作为孩子的法定
抚养人。
反之,若女方无固定职业,同时又存在着明显的精神或者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等不适合承担
监护责任的情况时,法院往往会将子女的抚养责任赋予男方进行监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