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囯《电子签名法》之相关规定,若电子签章确属可靠,则使用该签章所签署的相应协议或合同,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字或加盖印章方式所形成的合同具备同等之法律效能不相上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