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有权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段特殊的时期里,夫妇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来达成共识,并且要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
离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在此期间不得提出
离婚请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一旦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可以先让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以解决问题,若未能和解,则可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同时,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在以下几个阶段:
女性怀孕期、分娩后一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但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必须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定事由时,则上述禁令可予放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