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得以进
行权利转让,旨在具体实现
著作权人将自身所拥有的著作权中的全部或者部分
财产权以有偿或无偿的形式,合法地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
法律行为。
在此过程中,转让方式常常涉及到买卖、互易、赠与乃至遗赠等众多途径来加以实现和实施。《
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
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
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