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离婚冷静期的学习,我们要明确:
法律规定其
有效期仅为30天。
在此期间,如若对方坚持不让您探望孩子,作为被限制权益一方,您可以考虑通过
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无论是选择通过
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必须先就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财产分割以及负债处理等事项达成共同意见和承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从
婚姻登记机关接到
当事人要求办理
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任意一方在接下来的30天内对离婚表示反对,则有权向该机关撤销原本的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在上述所规定的期限结束之后的又一个30天,即60天之内,相关当事人应当亲身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再次提出
离婚申请并争取获得
离婚证书。
如果未能按期提交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原有的离婚登记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