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法院于接到解除保全之申请时,应于五日之内作出裁定解除相关
保全措施;
若其情况紧急,则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据实依据
法规作出裁定。
若申请人未能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申请人应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补偿被保全人因为实施
财产保全所导致的实际损失。
倘若被保全人请求解除保全措施,而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查之后,认定其符合法律法规之适格条件,则应于限定时期内依法裁决予以解除相应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