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女方主动提出与男方解除婚约,并希望子女跟随自己共同生活,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要求,男方有义务向女方提供
抚养费用。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果其中一方得以直接
抚养孩子,则另一方必须承担起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的责任。
而关于所需承担的费用以及相应的支付周期的长短,则应由双方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如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就只能由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裁决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