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招标文件的核心要旨涵盖以下九大环节:
(1)盛情邀请各位尊贵的竞标方参与本次竞标活动;
(2)详细解释各竞标方应关注的事项,其中包括文件密封要求、署名与印章标准等;
(3)明确规定竞标方申报参加竞标的必要资格条件以及其相关资信保障文件;
(4)详细说明要求
投标方对投标价款、投标文件结构以及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有清晰的了解;
(5)详尽列举了本次招标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范、具体需求及其数量,同时也包含附件列表、设计图纸等相关内容;
(6)明确列出了合同的重要条款以及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的固定方式;
(7)具体解释供货与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
(8)详细阐述了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以及导致废标的相关条款;
(9)明确设定了投标截至日期、公开开标时刻以及相应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
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
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