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由于药品以及医疗器械所致损害之情事,患者均可据此诉求获得
赔偿。
对于此类情况下的赔偿请求权,患者既可行使权利向
医疗机构提出索赔主张,亦可诉诸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者或者制造商进行补偿。
若患者最终选择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
申诉,则在医疗机构清偿相应赔付义务之后,其仍享有向有该产品责任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者、生产商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