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确认为
法定退休年龄且累积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达10年或15年及以上的人士,其基本
养老金将依据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发放:
每月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并分为两个步骤:
1.计算基础养老金;
2.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及对应的
退休年龄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1.基础养老金=(
退休那年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2×本人历年
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以退休人员身份计算得出的个人账户储蓄金额÷本人退休年龄段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对于曾持有独生子女证书者来说,养老金总金额将额外增加该比例的5%。
对于199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群,还会额外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
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