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干扰和破坏
婚姻家庭的行为,会触发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若采用
重婚的手段来干扰和破坏婚姻家庭的稳定,需同时满足这三类行为模式才能构成重婚罪:
首先,与现有配偶完成婚姻注册之后,再与其他人进行相同的婚姻注册;
其次,与原有配偶完成婚姻注册,然后与其他人虽然没有进行婚姻注册但是以夫妇身份生活在一起;
最后,没有正式的配偶,但是知晓对方拥有配偶并公开与之进行婚姻注册或者以夫妇身份生活在一起。
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未经应许侵犯了另一方的
财产权利或是婚外第三者因婚外恋而获取不正当的财产利益,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向权益遭受损失的那一方返还不当所得,同时还要承担一定额度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例,如果夫妻中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是试图通过
伪造共同债务的方式侵占对方财物,在婚姻自愿解除之时,对于过错方来说,其所能获得的
共同财产份额可能会减少或全部划归受害方。
婚外第三者即使是出于善意并且已经付出了合理的
对价,在接受了涉及大量金额的财产赠与的情况下,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条款来看,
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被视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共享和共有的法律属性。
在共享和共有的关系持
续期间,任何单方面擅自处置共有的财产通常都将被视作无效的
民事法律行为,除非这个行为能够证明是善意的且支付了相应合理的对价。
然而,如果无处分权人或者处分权存在瑕疵的人在处理别人财产的时候,在合约签订后仍然没有真正获得处分权的话,那么这份合约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发现有人
恶意串通,借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合法利益,那么他们之间的协议同样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婚外恋实际上是违背
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所以是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些行为背后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来补偿其对婚姻家庭的破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