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刑法中的明确规定,使用
暴力,强迫威胁或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强行猥亵或者
侮辱他人的,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那么刑期就会上升到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
猥亵行为极其恶劣的;
(2)当众或者在公共场合公开猥亵他人的。
2.对于猥亵儿童的情况,应当依照上述条款中确定的内容实施更加严厉的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包括对
强制猥亵他人行为和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进行区分,因为
猥亵罪只针对那些使用强制手段施加于他人的猥亵行为,而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侵犯则不能视为
犯罪性质对待。
当然,并不是所有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可以归为强制猥亵他人罪行。
尽管猥亵罪对此类犯罪的认定尚未规定“
情节严重”这一要素,但也必须把情节极其轻微,危害程度极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排除在犯罪范畴之外。
同时,当
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公然赤身露体,情节非常恶劣时,应该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
拘留;
至于欺凌智力残疾者、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年满十四岁的
未成年人等情形,
处罚力度将会加大,最高可达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
侮辱罪】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