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位具有
继承关系的人士同时因某一事件离世,且难以精确判断他们的死亡顺序时,便应假定无任何
法定继承人的人士最早去世。
若所有在场人员皆存在合法
继承人的话,无论其辈份、年龄如何,均应认定长辈辈分的人员先行离世;
如在场人员辈分相当,则可以假设他们为同时离世,彼此之间互不产生任何
继承权的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
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