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是否应被视为婚后
共有财产,其判断标准并不取决于双方
结婚时长。
凡在婚姻
有效期内所获取的相关资产,不论双方已婚多长时间,皆应作为夫妇共有的财产,即便是仅结婚一日亦在此列。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妇双方在职场中所获取的薪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其次,生产、经营行为及投资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再者,
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如
专利权使用费等;
此外,
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来的财产,但需排除法律第106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最后,对于其他应当归属为家庭共同拥有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