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论在婚后历经了多长时间,
婚前财产都将始终保留其个人属性,不会演变成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倘若期望让婚前财产转化成为
共同财产,则需要有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婚前财产将构成共同财产。
2.所谓的共同财产,便是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夫妻在
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这些财产包括了双方均有
使用权的部分,涵盖了各种形态的财产,如实物、货币或者无形资产等。
在分配这些财产时,应遵循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制定的统一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
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约的财产即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持有,而对于这些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也有平等的决策权力。
夫妻财产制度的设立旨在调整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从而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及财产利益,维持平等和谐的
家庭关系,同时保障夫妻在和第三方进行交易时的安全性,这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夫妻应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着平等的处理权,这是针对夫妻如何运用共享财产所有权的详细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实质是
共同共有,并非按比例共有,所以夫妻对于全体共同财产,应该无条件地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
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多少,不应该影响他们在共有的财产中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