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更为具体的角度而言,经济诈骗这一术语涉及到的问题较为宏观且广泛,其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即一般诈骗、
合同诈骗以及金融诈骗。
而在此过程中,对于
行为人是否构成经济诈骗的判定,我们通常采纳由
犯罪四要件标准所确立的判断模式。
这其中包括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以及
犯罪客观方面。
换句话说,一旦行为符合了这四项标准,就可以判定其存在着经济诈骗的可能性。
对于这种
犯罪行为,其在客观层面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来获取数额相当大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
这种欺骗行为在表面形式上可划分为两种,分别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综观其实质,这两种方式都是诱使
受害人产生错误认知的行为。
此外,不可忽视的是,误导他人进入错误认识也是
欺诈行为的一部分。
即使受害人在判断过程中出现轻微的失误,这并不影响该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其造成受害人进行财产处分之间,其错误认识必须予以考虑。
最后,
诈骗罪的成立还需要受害人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做出财产处分的决定。
当受害人实施了财产处分后,欺诈行为人才会获得此项财产,从而导致受害人的财产利益遭受损失。
2、根据犯罪性质以及犯罪后果的不同,我们将诈骗公私财物罪大致划分为三个梯度:
数额较大时,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面临罚款的
处罚;
若
数额巨大或在该犯罪过程中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
当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更加恶劣的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乃至无期
徒刑,与此同时还将面临罚款甚至
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
除此之外,本国法律还有其他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即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