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因遭受欺骗而缔结的婚姻无法予以撤销,然而仅限于存在遭受
胁迫或婚前刻意隐瞒
重大疾病两种情形时方可启动撤销婚约程序;
反之,若不幸陷入了受
欺诈的婚姻漩涡中,欲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则必须通过正式的
离婚手续得以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
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