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女性提出
离婚并不意味着必须向其配偶提供经济
赔偿,关于是否需要给予赔偿这一问题,实际操作中与提出离婚的一方性别无关。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不仅赋予了人们
结婚生活的权利,同样包含着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每一位婚姻中的
当事人无论男女,均享有同等权利提出离婚,故此,不能以提出离婚为由对另一方施加赔偿压力。
然而,若夫妻之间的破裂源于某一方严重过错行为,那么无罪责的配偶有权就离婚事宜向有过错的另一方索取
离婚损害赔偿。
所谓“重大过错”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