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国家法典之中,对于合法获取的虚拟财产同样给予充分保障,这使得
盗窃游戏账号的行为构成了明确的盗窃罪。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乃是玩家们投入了大量在线时长及智力投入所获得的成果,拥有真正的价值属性。
同时,网游中的虚拟货币以及各种装备物品,皆是由真实金钱购买而得,从本质上来讲,与现实生活中的普通财产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因此,盗取虚拟财产无疑构成了盗窃
犯罪,理应视为盗窃罪进行严格审判处理。
在此起特定案例中,嫌疑犯汪某与蔡某显然怀揣着
非法占有之动机,采取隐秘方式,实施了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且
涉案金额规模较大。
他们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承担相应的严重
刑事司法责任。
继而应对《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解读。
该解释的第一条明文指出,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行为,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态势,同时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环境,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认可。
盗窃罪作为一种特殊的
犯罪类型,其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蔽手法,秘密
窃取公私财物额度较大或
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