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
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个构成部分,分别为协议方式和
诉讼途径。
具体而言,1.如若男女任何一方与对方能够就婚姻解除、未成年子女
子女抚养权分配以及家庭
财产分割等重大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正式书面文件,他们可以共同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同时需携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如户口簿)、曾经获取的婚姻关系证明文件(例如
结婚证书)以及详细全面的
离婚协议文本。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机构应当仅收取必要的工作费用,不应额外索取其他非必要的名目费用。
2.倘若双方就上述重要议题仍旧无法达成一致决定,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通过向人
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的方式展开
离婚诉讼程序。
需求者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结婚证书原件、
起诉状及相关附件,并明确向接收方所在地级市法院提出申请。
在此情况下,如若被告的实际居所地与名义上的居住地存在差异,但其长期习惯性居所地位于后者,那么法院将依照规定确认该法院具备案件审判及裁决资格。
经审理后,法院如果认定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确实已经荡然无存、毫无挽回余地,则会宣告双方离婚的事实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