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
刑事拘留所构成的后果相当严重。
一旦个人被宣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往往意味着其涉嫌触犯了
刑事犯罪,其本人正面临严峻的
刑事法律风险。
首先,
刑事诉讼法规定,
拘留制度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直接受理的案件期间,若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
违法者或重要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其次,根据法律条款,为了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公正,公安机构有权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措施。
具体来说,若是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況的话:
(一)处于筹备阶段或者正在实名行罪并且在
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二)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
证人指控其
犯罪事实的确凿无疑的;
(三)在家附近或者居所内发现了确凿无疑的
犯罪证据的;
(四)实施
犯罪之后试图自溺、逃跑或者正在逃避追捕的;
(五)存在销毁、
伪造证据或者串谋欺骗的可能性的;
(六)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
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的;
(七)拥有流离失所,多次
侵权,组建
犯罪团伙进行大规模犯罪行为且受到严重怀疑的罪犯,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先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