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被人通过微信手段实施欺骗行为,导致
个人财产损失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高达500000元及以上者,应当分别视为涵盖在
刑法第266条所规定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以及“数量特大”之内。《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