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若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事项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可依法行使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做出此类行为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解雇或者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非出于合法理由,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