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当夫妻关系陷入无法挽回的破裂境地时,他们有权直接办理
离婚手续。
然而倘若双方在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产生了重大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共识之时,就应诉至法院以寻求合法手段解决。
在此过程中,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必须经过多少时间的分离才能批准
离婚申请,无论是长期或是短期的
分居期,若双方均未主动提出
离婚请求,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不会自动消失。
反观凡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所要求离婚者,只要能够证明其与配偶间因感情不合而导致的分离已经超过两年,便有可能获得法院的许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