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订婚后尚未正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形下若决定解除婚约,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
彩礼。
然而,退还彩礼的具体金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人
民法院通常会依据以下多个方面的因素来合理地判定应予返还的比例:
首先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
其次是是否已诞育子女;
接着是对于所取得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再次是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
此外还包括彩礼金额的数值及过错程度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