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被派雇佣的员工负有竞业禁令的责任,这项责任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人才以及其他需要承
担保密任务的员工。
至于
竞业限制的范畴、地理区域以及期限等细节问题,将根据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签订的协议而定。
在任何情况下,竞业限制的约定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
行政法规,不可违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