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生命及
财产损失,
肇事方应给予
受害人及保险公司对于受损承保车辆的
赔偿,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计算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有差异,乃是依照
起诉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
2.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应对受害人提供的赔偿额度中所含有的各项费用,其具体内容范围涵盖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如遇
工伤问题,肇事方已经偿付过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以及误工
工资等相关开支。
那么企业抑或是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此种情况下将不再予以支付相应的福利待遇(以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代替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预先垫付的有关费用,待员工或其
近亲得到交通事故赔偿费之后需及时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