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治疗费用的内容都涵盖在哪些项目内呢?第一个问题是,“交通事故治疗”与“
医疗费”之间存在何种差异?答案是,医疗费中既包含了“治疗费”,又囊括了诸如药品费、器具费等多个项目。
其次,所谓“医疗费”,其实就是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导致一些人身组织或器官出现伤害,为了使他们恢复健康并接受必要的临床治疗,依照
医疗机构对于受事故重伤人员进行诊疗所需支付的开支费用。
在定义上,这一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以及药品费等几个方面。
至于“医疗费”的表现形式,它既可以呈现为住院
医疗费用,同时还可能是门诊医疗费用,但是其设立的初衷始终都是为了治疗交通事故中的重伤员、残疾人士,或者对那些不幸伤重死亡的人员实施新冠救治。
从性质上来讲,医疗费可以看作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一种外在可见的直接效果,它展现了对于受害者
身体权及
健康权等基本
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因此理应在事故
责任认定过程中给予必然的
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