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之
商品房即便并未有人居住,亦仍须依照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若该房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您有权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商议或者寻求当地相关政策支持,适当减少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用应在房屋实际交付完成之日起移交给业主买受方,一般以
购房者实际
收房之后次月为起始点进行按月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
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