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安
侦查阶段的规定:
对于被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侦查部门
羁押其人身自由的期限最长为两个月;
若遇到案情复杂且漫长期限难以结束的情况,需得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许可,该期限才得以延长一个月。
二、在检察院
审查起诉环节中,检察机关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给出法律处理结论,当然,对于案情重大或复杂之案件,经
司法机关批准,可以将期限延长半个月。
三、法庭审判环节:
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但是如果获得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批准或者决策,还可以在原期限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
四、在对本
罪名的
犯罪行为量刑时,若
情节严重,则需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依法征收
罚金。
其中,情节严重程度体现在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出现其它严重情节两方面。
以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以上为例,这便是数额巨大的标准。
而其他影响程度较大的情节,例如给予除金额数量大之外的其他严重惩罚措施等。
五、若
行为人犯案情节尤其严重,那么将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
刑法处置,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金或者没收
个人财产。
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表现在数额特别庞大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到50万元以上为例,这便构成了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特别严重情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