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依照相关法律明文规定,部分合同的签约应以
书面形式为载体,那么采用
口头协议的文本则是无法产生效力的。
然而若现行法并未强调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签署的模式,这时,尽管
当事人可选择使用口头协议的方式
签署合同,但仍需满足以下几点特定要求:
1)在下定决心
签订合同时,参与此过程的两方当事人皆须具备与其相对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2)协商双方在决定签约的那一刻,均应作出出自他们内心、真实且无欺瞒、威胁等不当意图的表态;
3)如此缔结的
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府部门颁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亦不可对社会的公共道德规范造成任何违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