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律所解答
劳动纠纷的法律援助问题,实际上是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的。
根据我国《
法律援助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凡是符合该条例具体条件的个体,都享有获得无偿
法律咨询、
代理以及
刑事辩护等全面法律服务的权利。
同时,在该条例中也明确指出了,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协调稳定发展乃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撑。
另外,法律援助经费必须用于指定用途,且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严谨而有效的监管。
对此,第四条则有具体规定,国务院司法
行政部门负责统揽并监察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乡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监管。
除此以外,全国
律师协会及各地区律师协会在其各自章程指引下,应积极参与到依据本条例展开的法律援助工作当中去。《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